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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07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机构名称:    日期:2007 - 06 - 15    查看次数:

荆州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07年的考试时间为9月15日。

一、报名时间

2007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1、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2、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在荆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荆州市教育局内)。

三、报考条件

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者,其学历已达高一级教师资格条件,并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和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

3、高等学校非师范专业(含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本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应届毕业生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或已与高等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

4、社会人员中,凡愿意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名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荆州市招生办公室(荆州市教育局办公楼二楼)办理报名手续;申请其他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到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报名,由学校人事部门集中到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直接到当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图像信息采集方式为现场摄像。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07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要粘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的图像和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楚,容易辨认。报名点录入考生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校对文本,经考生确认相关内容无误后,在指定的位置上签名确认。

3、考生报名号由报名点统一编排。2007年报名号统一规定为12位,左起第一位为类别代号,二至四位为207;五至八位为区县代码;九至十二位为考生报名序号,序号从0001考试编排。类别代号:“1”表示幼儿园教师、“2”表示小学教师、“3”表示中学(含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教师、“4”表示高等学校教师。

4、考生准考证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汇集考生信息并统一编排准考证号后打印,由各报名点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后,在考试前二周内发给考生。如考生准考证信息有误,由各报名点在考试前一周内提交更改信息原因报告并附信息有误的准考证,经综考办有关负责人批准登记后,重新打印。

5、考生报名时一定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填写相关项目并在上面签名,如果考生不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报名点可以拒绝考生报名。

6、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补报手续。

五、考试的内容

2007年起,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启用新考试大纲。大纲版本及参考材料如下:

考试大纲:《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10月第一版)

参考教材:

幼儿:《学前教育概论》 蔡迎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月第1版;《学前心理学》 陈帼眉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6月第2版

小学:《小学教育学》 黄 济、劳凯声、檀传宝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年6月第1版;《小学生心理学》 李晓东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8月第1版

中学:《教育学》(新编本)王道俊、王汉澜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9年12月第3版;《心理学基础》 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合编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年7月第1版

高校:《高等教育学》潘懋元、王伟廉 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5年9月第1版;《高等教育学》 薛天祥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4月第1版;《大学心理学》 赵鸣九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7月第2版;《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订版) 教育部人事司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9月第2版

六、成绩公布办法

1、记分方式。《教育学》《心理学》均以百分制记分。

2、考生原始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刻盘移交给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由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划定合格线,确定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名单在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上公布。考试合格证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作,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加盖印章和钢印后方为有效。考试合格证由报名点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并发放给考生本人。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